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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明节,纪念我院优秀毕业生曹攀攀、杨小卫烈士
发布时间:2017-03-31 发布者: 浏览次数:

曹攀攀,男,汉族, 1989年1月出生,陕西蓝田人,我院2007级警察管理二系刑事执行专业学生, 2010年毕业后应聘到西安市公安局灞桥分局灞桥派出所担任辅警。

曹攀攀烈士

2011年1月在追捕犯罪嫌疑人时因公牺牲,年仅22岁。2011年1月曹攀攀被共青团西安市委授予“西安市杰出青年卫士”称号,2011年11月被陕西省人民政府追授为革命烈士。2012年12月学院党委决定,命名司法警察系刑事执行专业二区队为“曹攀攀区队”。

灞桥派出所民警追忆缅怀王高勇和一同殉职的辅警曹攀攀(转自2017.03.30《华商报》)


杨小卫,男,汉族,1990年3月20日生,中共党员,宝鸡市陈仓区人,2012年6月毕业于我院刑事执行专业,生前系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陈仓区大队周原中队交通协管员。

杨小卫烈士

2013年2月23日晚,宝鸡市虢镇北坡发生交通事故,在处理交通事故中,为抢救群众英勇牺牲。陕西省人民政府于2013年10月14日评定杨小卫为革命烈士。2013年3月19日,学院发出发出《关于向优秀毕业生杨小卫学习的决定》,并命名司法警察系刑事执行专业一区队为“杨小卫区队”。

杨小卫生前工作照片

向曹攀攀、杨小卫烈士学习,铸就忠诚警魂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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